各相关部门:
根据《沈阳理工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和《沈阳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人员和博士后在站人员,考核业绩与奖励绩效分值不能兼得。
请相关教师登陆智慧理工,将2023年抵扣业绩成果和抵扣分值通过人事服务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如下:
1.登录智慧理工,选择“人事服务”-“绩效奖励分值抵扣”

2.选择抵扣业务模块并逐条添加


3.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正职负责审批。
二、填报范围
1.2021年以来入职高层次人才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2.2021年以后进入我校博士后工作站的在职人员。
三、填报和审核时间要求
1.个人填报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
咨询电话:024-24686160
办公地点:行政楼1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