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后在站人员奖励绩效分值抵扣填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6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沈阳理工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和《沈阳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人员和博士后在站人员,考核业绩与奖励绩效分值不能兼得。

请相关教师登陆智慧理工,将2023年抵扣业绩成果和抵扣分值通过人事服务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如下:

1.登录智慧理工,选择“人事服务”-“绩效奖励分值抵扣”

2.选择抵扣业务模块并逐条添加


3.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正职负责审批。

填报范围

1.2021年以来入职高层次人才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2.2021年以后进入我校博士后工作站的在职人员。

三、填报和审核时间要求

1.个人填报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


咨询电话:024-24686160

办公地点:行政楼103办公室

办公电话:024-24686160       办公地址:沈阳理工大学党政办公楼东区一楼 COPYRIGHT 2007 沈阳理工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