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书育人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4-04-08 点击数: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二、推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2、近6学年(2017-202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三、推荐名额
各基层党委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荐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及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3、要积极配合省级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力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联系人:任老师
咨询电话:024-24686160
办公地点:行政楼103办公室
附件:
1、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2、推荐人选汇总表
3、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
4、学时情况统计表
5、事迹材料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