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确保2023年师资队伍满足博士点申报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2022年度及博士点建设师资队伍需求用人计划。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
1.基本依据:结合本单位拟退休人员及学校人才建设目标制定计划。各单位要根据编制的余缺情况,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储备的实际需要,制订2022年度及博士点建设用人计划(附件1)。用人计划应考虑本单位近年退休人员情况,结合学校学科建设计划并结合生师比及学生招生计划,有计划地分批补充人员。
2.学历层次要求:专任教师应以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为主。其中,本、硕、博所学专业相近且符合《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所列专业目录。
3.其他类别计划提交:管理及一般教辅岗位一并报送需求计划。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引进计划由学生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专职组织员由组织部制定(附件2)。
4.本单位人员信息查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通过学校人事系统(http://hr.sylu.edu.cn)“职工管理模块”,查询核对本单位人员基本信息。
二、专任教师队伍规模要求
1.总体规模:按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学校至2023年10月份专任教师总体规模拟达到1210人。其中,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45%以上。实验系列人员,控制引进。
2.年度任务分解:按照2023年10月份规模分解2022年及2023年师资队伍建设任务。同时,可按照2022年完成总体规模(2022年至2023年10月份)65%左右比例分解年度任务。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在全面分析、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学院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本单位用人计划。
2.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用人计划电子版及盖章后的PDF版本发到指定邮箱(不需提交纸质版,PDF版本用于备案)。
3.为确保不遗漏各单位用人计划情况,无引进计划单位仍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对应材料的合计处填写“无”。
4.用人计划提交后如有变化调整,请及时发送更改后的信息,并与师资科进行电话确认。
特别强调:因用人计划涉及学院、学校整体人才规划,请学院将教师整体情况填写完整,未列引进计划的专业也需要填写现有情况。其中,学院专任教师包含实验教师。
联系人:苗森
邮箱:24686162@163.com
电话:024-24686162
办公室:党政办公楼104室
附件:
1.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度及博士点建设专任教师用人计划表
2.2022年职能处室、教辅单位、本科生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用人计划表
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